发布时间:2025-01-21 06:31:18
离婚时,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,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:
(一)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,应当准许;
(二)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,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;
(三)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,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。
【法律依据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15条规定:婚后购买的财产,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,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而法律认可的婚后时间,从双方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记算。